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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发布日期:2021/11/27 1:47:22 浏览:663

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三)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安全性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9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保本、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股票代码:603115股票名称:海星股份公告编号:2021-065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南通新海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星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通联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联力”)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超过5,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核准,公司本次向16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1,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00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39,200,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通联力未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从而使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超过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南通新海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南通联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1,2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39,2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仍为141,180,000股,持股比例由67.88下降至59.02,被动稀释8.86;新海星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南通联力所持公司股份仍为14,820,000股,持股比例由7.13下降至6.20,被动稀释0.93。上述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减少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78,具体情况如下: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海星投资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5证券简称:海星股份公告编号:2021-06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票数量:31,200,000股

发行股票价格:22.0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6,400,00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8,171,928.72元

●预计上市时间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股份”或“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31,200,000股份已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郭伟松、UBSAG等16名认购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南通新海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星投资”)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15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39,200,000股,新海星投资仍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156,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减少了9.78,占公司总股本的65.2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严季新、施克俭合计持有新海星投资18.92的股份,同时与新海星投资另外75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新海星投资58.21的股份)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等75名自然人股东就新海星投资及/或海星股份层面的事项与严季新和施克俭一致行动,在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以严季新和施克俭的意见为准,因此,严季新和施克俭就新海星投资层面77.13的表决权享有控制力,严季新、施克俭能够通过新海星投资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严季新、施克俭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系列议案,批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3月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20万股新股,核准日期为2021年3月15日,有效期12个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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