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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4/4 22:35:41 浏览:1470

来源时间为:2021-1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88,032,7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综合城市环境服务业务

(1)垃圾智慧分类业务:公司提供覆盖城市全场景的垃圾分类解决方案和服务,通过“线上 现场”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硬件布设、操作运营(含宣传)等组合式服务,在“两网融合”、厨余垃圾回收、居民宣教、有害垃圾管理等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目前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政府招标并签署服务协议取得垃圾分类项目。

(2)城乡智慧环卫业务:公司利用全球运营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智慧环境管理云平台,为城镇、农村的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区域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综合清洁服务及应急保障方案。城乡智慧环卫项目主要为政府采购项目,公司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处理费由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清运区域工作量核定固定或单位处理费后按时支付。

2.废弃物处置与利用业务

(1)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深耕十余年,构建了世界一流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链,原生垃圾焚烧、飞灰等离子熔融、炉渣资源化处置,从垃圾到资源,开创一站式三化处理新模式。焚烧发电项目采用更高标准、更低排放的“面向未来的蓝色垃圾焚烧厂”设计运营理念,积极应对垃圾焚烧处理需求的快速增长和“邻避现象”的现实矛盾。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主要采取特许经营权方式,约定经营期限及运营期付费标准,项目收入主要包括垃圾处理费以及销售电力和副产品取得的附加收入。公司通过BOT、BOO的投融资模式,在打下坚实的业绩基础、建立良好口碑的同时,还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为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运营及未来新项目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固废综合处置业务:公司提供包括危险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分散或集中的处理处置服务,其中依靠等离子体技术,公司可为飞灰、医疗废弃物、化工釜渣、中低放核废料等危险废弃物提供针对性的无害化、资源再利用处置方案。通过电离气体产生的高温等离子体不仅能够将有机物完全分解为小分子无毒物质,还能将其他物质如重金属等熔融形成稳定的玻璃态物质,产生的玻璃体及陶瓷体物质可以作为建筑原料进行再利用并外销。作为当前世界最先进的危险废弃物处置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可基本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满足世界最严苛的排放标准。公司已在江苏海安建成了等离子体飞灰资源化示范工程项目,通过自主研发的等离子体飞灰熔融技术与成套装备有效解决了生活垃圾焚烧“最后一公里”世界性难题,促进了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的改良与升级。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开发先进高端的等离子体技术及核心装备,拓展其他危险废弃物处置领域的商业化应用。

(3)再生资源回收与分选业务:依托环境服务全产业链,以互联网产品和软硬件技术系统为载体,以构建再生资源渠道及逆向物流体系为基础,公司建立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运营的业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高标准、高质量的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分选后的再生资源除公司自行回收处置外还可销售给专业回收处置公司。

3.环保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提供优质的垃圾焚烧发电整体解决方案及行业领先的新型核心装备,涉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综合处置、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危废处理、垃圾智能分类等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及移交。除满足自有项目所需设备外,公司还通过参与政府、同行业环卫企业的各种环卫装备采购的招标和询价进行环保装备销售。

4.新能源业务

公司通过优化整合当地电源、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以储能为据点,向前端扩展至分布式光伏发电、地面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新能源生产业态,向后端扩展至智能柔性电网、充电桩等电力消纳环节,进入完整的新能源黄金赛道。公司充分发挥重力储能的调节能力,依托“云大物移智链”等技术,进一步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通过虚拟电厂等一体化聚合模式,为系统提供调节支撑能力。在可再生能源产业链择优选址,如在光照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光伏发电等,多线并举,逐步建立起在新能源赛道上重要节点技术的核心优势。通过建立区域能源中心,将区域内风、光、水、余热、生物质、生活垃圾等分散的可再生能源进行集中化储存,再对区域内不同用户进行冷、热、电、氢等能源的一体化供应,在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质量的同时,强化区域内用户运营的深度,为后续拓展能源数据、融资租赁等增值服务打下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重大资产出售完成情况

公司通过100控制的下属子公司FirionInvestments,S.L.U.以现金方式向GlobalMoledo,S.L.U.出售其所持Urbaser,S.A.U.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已分别于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18日及2021年7月1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交割事项已于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1日实施完成,交易对方已于交割日全额支付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标的资产Urbaser,S.A.U.100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关于本次交易的过户完成情况及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告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二)新能源产业布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正式涉足新能源产业,于2021年11月与如东县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产业投资协议》,就滩涂光伏发电、海上风电、储能、氢能、零碳数据中心等新能源业务与如东县政府达成深度战略合作协定;与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美国STERA能源公司、天空塔(北京)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中国境内首个100兆瓦时重力储能项目战略合作协议。2022年1月30日(北京时间),公司控股子公司Atlas与重力储能技术开发商EV公司签署了《技术许可使用协议》。

(三)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鉴于此次回购股份已达到原定方案的回购金额下限,且自2021年9月以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良好,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已无法满足回购条件,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此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实施完毕,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2,994,11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1,购买最高成交价为4.50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3.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7,699,616.8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07,134,24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24,购买最高成交价为6.09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5.37元/股,成交总金额622,553,826.6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30,128,3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16。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变更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资产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及持有人代表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公司本次变更资产管理人事项是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与之相关的内容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不变,不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影响。公司已于本报告期内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变更的相关手续。

(五)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2021年10月15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36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0月15日。存续期内,如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所持有公司股票的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36个月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完成全部股票出售,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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