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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7/20 15:13:30 浏览:467

证券代码:002052证券简称:同洲电子公告编号:2014-07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顺应国家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创新融资工具,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同洲”)拟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期私募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南通同洲补充流动资金。该债券具体担保措施如下:

(1)公司为南通同洲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发行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被担保债券存续期及被担保债券到期日起2年。

(2)公司以龙岗工厂(包括龙岗厂区A厂房、B厂房、C厂房、办公研发楼、办公实验楼、产品检测楼、食堂及门卫房房地产)作为资产抵押提供担保。

2014年12月5日,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08月15日,注册地址:南通市新胜路188号;法定代表人:袁团柱;注册资本:29000万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智能电视机,移动电话机和无线数据终端,数字电视机顶盒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同洲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013年南通同洲实现营业收入42,705.74万元,利润总额1,650.47万元,净利润1,228.6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南通同洲总资产56,325.86万元,总负债28,376.79万元,净资产27,949.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38。2014年1-9月南通同洲实现营业收入57,306.99万元,利润总额-95.53万元,净利润-95.53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南通同洲总资产89,947.11万元,总负债62,093.57万元,净资产27,853.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0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四、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44,000万元(含本次为南通同洲发行私募债提供的不超过3亿元保证担保),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83,占公司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39.2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潘玲曼、欧阳建国、肖寒梅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本次南通同洲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南通同洲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且担保对象南通同洲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上述担保行为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南通同洲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南通同洲本次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进一步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南通同洲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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