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08-04
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公开发行券(第一期)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南通汽运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南
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名称: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姚港路2号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建宇
(四)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顾松南
(五)联系电话:0513-85718158
(六)联系传真:0513-85718159
(七)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www。sse。com。cn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
行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
(三)债券代码:136044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第5年末附公司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为4.90;
(六)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七)债券还本付息方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
次还本付息;
(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等相关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
发展需求。
(九)债券起息日:2015年11月18日
(十)债券上市/挂牌转让交易首日:2015年12月17日
(十一)债券上市/挂牌转让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重大事项提示
作为“”的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期债券重大事
项报告如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纪的基
本情况
2017年8月1日,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南通汽
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龚建宇决定逮捕。
(二)相关事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目前由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张兆成暂时主持工
作。新任董事长、总经理的安排上级各有关部门正在进行中。该事项
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对本次债券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本期债券本
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和《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券受托
管理协议》等的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