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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通锻压: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发布日期:2016/8/16 7:26:37 浏览:514

证券代码:300280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6-062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距离

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

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

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9日通

过股东托管(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18

郭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21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28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锻压产业园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剑峰、李刚

咨询电话:0513-82153885

传真电话:0513-8215388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公告]南通锻压: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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