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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锻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发布日期:2016/5/10 12:18:37 浏览:1683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通锻压

股票代码:30028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余市源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珠珊集镇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6年5月9日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南通锻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南通锻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持股目的....................................................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六节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本报告书、报告书指《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指南通锻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公司、南通锻压指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源尚投资指新余市源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安民投资指新余市安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博源投资指东莞市博源定增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谟投资指上海嘉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指安民投资、源尚投资、博源投资和嘉谟投资本次权益变动指源尚投资与南通锻压2016年1月23日签署了《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源尚投资认购南通锻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2,189.00万股完成过户之后,源尚

投资将持有南通锻压8.52的股份,且源尚投资无一致行动人持有南通锻压的股份。

《股份认购协议》指《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余市源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源通千相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曾庆华)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07日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珠珊集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2MA35G60D74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2016年01月07日至长期

主要合伙人深圳源通千相投资有限公司、新余市源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座1单元207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82862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新余市源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新余市源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源通千相投资有限公司新余市源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GP1LP99

胡泉寿曾庆华胡凡曾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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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曾庆华

性别:男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身份证号码:45232819XXXX18XXXX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深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股权变动是根据源尚投资全体股东与南通锻压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作出的。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南通锻压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源尚投资将持有南通锻压2,189.00万股,占南通锻压总股本的8.5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6年1月23日,南通锻压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向交易对方古予舟、九江市伍原汇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厉敬东、高翔、天津太阳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羽腾达(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亿家晶视100股权、北京维卓

100股权和上海广润100股权,并向安民投资、源尚投资、博源投资、嘉谟

投资等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源尚投资无一致行动人持有南通锻压的股份。

一)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向安民投资、源尚投资、博源投资、嘉谟投资等4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南通锻压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90,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向交易对方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19.92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与安民投资、源尚投资、博源投资、嘉谟投资等4名投资者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情况如下:

认购对象认购价格(元/股)认购数量(万股)认购金额(万元)

安民投资19.923,100.0061,752.00

源尚投资19.922,189.0043,604.88

博源投资19.92500.009,960.00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嘉谟投资19.921,008.0020,079.36

合计-6,797.00135,396.24

根据前述发行价格测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5,697.41万股。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如因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价格调整的,本次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三)锁定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取得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向安民投资、源尚投资、博源投资、嘉谟投资等4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已履行的程序

1、2016年1月2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

二)尚未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核准前不得实施。

四、本次权益变动取得股份的限制情况

源尚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安排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未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重大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交易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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