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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通锻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发布日期:2016/5/10 12:17:29 浏览:2132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劵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30028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太阳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03室-34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6年5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准则15号》的

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南通

锻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持股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七节备查文件.............................................................................................................15

附表................................................................................................................................16

第一节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上市公司、南通锻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太

阳石

天津太阳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维卓

北京维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金羽腾达

金羽腾达(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本次交易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维

卓100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报告书、本报告书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

京维卓100的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获

得1,756.70万股股份的权益变动

行为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号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天津太阳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太阳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03室-348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必临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福祥)

认缴出资额:338.69万元

注册号:12011600041545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32486A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8日

合伙期限:201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7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软件技术服务、咨询、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天津太阳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杨福祥深圳市必临科技有限公司周磊

杨福祥周磊

50P

42.02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情况

天津太阳石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

类型

1

深圳市必临科技有限

公司

3.39

1.00

普通合伙人

2

杨福祥

192.98

56.98

有限合伙人

3

周磊

142.32

42.02

有限合伙人

合计

338.69

100.00

天津太阳石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必临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杨福祥。

深圳市必临科技有限公司是由杨福祥和周磊各出资50成立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杨福祥,该公司目前暂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

杨福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广州省深圳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6033号金运世纪大厦10楼,身份证号码为23232619800412****。

杨福祥目前在北京维卓任法定代表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本次股权变动是根据北京维卓全体股东与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

作出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北京维卓100股权按照估值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86,800.00万元,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47,740万元(占交易价格的55),

以现金方式支付39,060万元(占交易价格的45)。经交易对方协商一致,交易

对方获取对价情况如下:

股东

交易作价

(万元)

股份对价

(万元)

发行股份

数(万股)

股份对价

占总作价

比例()

现金对价

(万元)

现金对价

占总作价

比例()

天津太阳石

63,624.4

34,993.42

1,756.70

55.00

28,630.98

45.00

金羽腾达

23,175.6

12,746.58

639.89

55.00

10,429.02

45.00

小计

86,800.00

47,740.00

2,396.59

55.00

39,060.00

45.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维卓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太阳石持有

6.84的股份。

2、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及发行股份的数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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