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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专项整治房地产广告禁止模糊式误导宣传,南通网

发布日期:2016/10/11 18:13:56 浏览:602

南通网讯(记者沈雪梅)为了推销自己的楼盘,房地产开发商常常竭尽全力列数种种亮点,但是有没有夸大其辞,是否都真实可信呢?9日,我市工商部门展开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新《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实施,对房地产广告提出了更为严格和具体的要求。但少数楼盘广告依然存在误导消费者的现象,特别是承诺升值或高额回报,对规划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市政配套进行“地铁口”、“学区房”等模糊式误导宣传。

当天,执法人员在港闸区北大街某楼盘发现,销售大厅张贴的广告画和销售单页上,“绝版”、“景观楼王”、“性价比之王”等字眼随处可见。按照新《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有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嫌疑。在人民路南侧的另一家楼盘,沙盘上摆满了由商业网站评选的“最具投资潜力楼盘”、“最宜居示范楼盘”等授牌,执法人员当即要求楼盘负责人将其撤除。

工商部门提醒开发商,如果广告用语虚假、引人误解、夸大其辞,使用“升值”、“风水宝地”等被禁用广告用语,尚不具备销售(预售)条件情况下发布房地产广告等,这些行为会列入重点监管。上述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按照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

据悉,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市工商局还将举办市区房地产企业广告法律法规培训班,强化源头管理,规范房地产企业广告发布行为,从而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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