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11-19
2019年南通市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和交调站点运行数据质量检测项目已经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受招标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019年南通市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和交调站点运行数据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申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019年南通市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和交调站点运行数据质量检测项目包括2019年南通市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和2019年交调站点运行数据质量检测两部分,其中2019年南通市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正在施工中,预计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即:2019LWJC01标段。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包含两部分工作内容:a、2019年南通市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按照省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要求,对2019年南通市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包括视频108套、交调设备 车检器29套)完工验收前进行第三方检测;b、2019年交调站点运行数据质量检测:按照省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普通干线公路路网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交公路网﹝2019﹞58号)、《江苏省干线公路路网监测设施验收检测与期间核查操作规程》(苏交公路网〔2018〕186号)、省厅公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路网监测设施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交公路网〔2017〕282号)等要求,对已建的交调站的34套交调设备和车检器40套进行设备检测和数据核查工作。具体检测点位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2.3计划服务期:
(1)第三方检测服务期:12月30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2)数据核查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天提交数据分析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内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工作或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工作或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观测站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检测工作。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参与过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调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工作或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工作或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观测站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检测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公告附件的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fgyjszx@163。com或直接到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701室,联系人:冯建敏,电话0513-55886288)报名,采用回函形式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报名函原件送交招标代理。特别提醒:采用回函形式的投标人在报名后需致电招标代理确认报名邮件送达,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采用回函形式的投标人,招标代理在收到投标单位的报名函邮件后3日内将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发送至报名函中投标人填写的邮箱,投标人在收到后需将确认通知(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fgyjszx@163。com,未收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的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未回函确认或未与招标代理联系的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收取费用为人民币4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向招标代理缴纳。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交纳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2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的投标人,报名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费400元/投标人后领取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1日14:00,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至14: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市跃龙路4号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号楼303会议室(请投标人注意提前熟悉会场,避免迟到)。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jtysj.nantong.gov。cn)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