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住建部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23日,我市召开现场会落实治理行动的相关部署。值得注意的是,建设、施工、质量检测和建材生产供应等工程项目各方参建主体,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建设部门强调,对9月30日前开工的项目,企业自查自纠,且在今年11月底前整改到位的,可免予行政处罚;在全面检查、抽查中发现违规行为,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从轻处罚,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从重处罚。今年10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项目,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