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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南通市分公司采购寄递交换机等采购服务

发布日期:2021/9/11 22:21:37 浏览:251

来源时间为:2021-09-09

本采购项目为2021年南通邮政寄递交换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NTCG-2021-111,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南通市分公司采购寄递交换机等采购服务。

1.2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采购24口POE二层网管交换机(华为POE交换机)2台,内网核心交换机(华为-含无线AC控制模块)1台。

预算金额:80000元人民币(含税)

供货期:30日历天

质保期:叁年(中标后签订合同前)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最高限价80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预付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一年后预付合同价20,待三年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自然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询价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规范,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叁年原厂质保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须承诺能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2.6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分包、转包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招标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应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9日9时00分至2021年9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在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链接: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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