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南通百姓网 > 南通企业 > 正文

[年报]中航高科: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0/3/18 11:35:14 浏览:668

2

增加5.51个百分

2.43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683,286,384.98

763,415,585.27

693,898,739.23

332,798,085.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14,237,055.91

135,436,759.67

88,587,976.44

213,320,826.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106,888,278.50

118,685,502.73

76,043,981.78

50,478,710.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75,547,285.45

42,599,417.93

403,100,985.83

576,687,458.8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5,08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6,50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

持有

有限

售条

件的

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技发展有限

公司

0

597,081,381

42.86

0

国有

法人

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

料研究院

784,600

101,087,796

7.26

0

国有

法人

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0

89,709,790

6.44

0

其他

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13,899,919

73,844,253

5.30

0

国有

法人

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

究院

0

46,723,848

3.35

0

国有

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

组合

16,499,995

16,499,995

1.18

0

其他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

理中心

27,800,000

15,764,700

1.13

0

国有

法人

中国股份有

限公司-鹏华中证国

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86,800

11,298,762

0.81

0

其他

中国股份有

限公司-富国中证军

工龙头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572,900

8,572,900

0.62

0

其他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

7,865,858

7,865,858

0.56

0

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航空工业高科、制造院均由航空工业集团控制;北京国管

中心与京国发基金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构

成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

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339.88万元,同比下降6.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55,158.26万元,同比增长81.41。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

〔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

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

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

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

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集团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

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

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

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

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集团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

本集团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

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因江苏致豪完成退出导致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期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7家,详见年报全文附注(九)1。

上一页  [1] [2] 

最新南通企业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