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4-07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南通、常州和徐州分公司网点店招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南通、常州和徐州分公司网点店招项目
二、项目编号
ZYT-20230407-004
三、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2023年南通、常州和徐州3个地市分公司168个网点店招更新采购。包括网点店招(骨架 铝塑板 发光字)、营业时间牌、灯箱防撞条等(包含原店招拆除及新店招安装)。
1.本次采购共分为3个分包:其中分包1为南通市分公司全区83个网点店招更新,分包2为常州市全区38个网点店招更新,分包3为徐州市分公司47个网点店招更新。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据实结算。
2.中标人数量:各分包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并计算供应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提出供应商排名建议,每个分包确定中标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各1名,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为备选供应商。各分包签约供应商不可兼中。如供应商出现多个分包综合排名第一,则按分包顺序中标,依次类推。中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出现单方面终止协议等严重违约行为或质量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协议,与备选供应商签约。备选供应商需完成原供应商应完成未完成的采购内容,并据实结算。
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单价(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二)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近半年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四)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zbtb。com)、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
项目负责人:舒荔吟、尹淑瑜
文件发售及业务咨询联系人:舒荔吟1358520360813585203608@163。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2023年4月7日
附件:
报名信息表
项目名称
所投分包
(打“√”)
分包1南通
分包2常州
分包3徐州
投标/参选单位全称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应答期间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并且及时关注此邮箱。)
开票资料信息
标书费及中标/成交服务费发票:开票所需信息,请确保其正确性,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认证等后果,概不处理退票。)开票类型
(普票/专票,默认专票)
客商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客商注册地址
客商联系电话(固话)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专票
请选择标书费发票领取方式(如果此项未选择,将默认为供应商自行领取):
备注
□自行领取
联系人邮箱
选择此方式领取的,在发票开出后,我司将邮件通知前来领取,因供应商未及时领取发票而产生的退票一律不予退票。
□邮寄领取
发票收件人姓名
发票收件人电话
发票邮寄地址
选择此方式领取的,邮寄费为到付。
请将以下相关证明材料附于本表后,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报名信息表(项目名称)”:
1、汇款凭证;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注:
1、黄色部分请务必填写完整。
2、应保证提供的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本表为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一律不予退票。
4、请务必在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报名信息表》(可编辑WORD版,本表无须扫描件)发送至公告中报名邮箱。(邮件名及文件名命名为“XXX公司报名信息表(项目名称)”)
5、因增值税发票开出抵扣有效期为6个月,请务必收到邮件通知后及时领取,因供应商未及时领取发票而产生的退票一律不予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