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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人员(编外)11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0/9/9 12:46:10 浏览:278

来源时间为:2020-09-03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南通卫生高职校)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大专及本科于1985年8月至2002年7月期间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于1980年8月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于1975年8月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及职业院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大专无需学位)的人员;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见附件1)。

凡受到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通市开发区振兴东路288号,南通卫生高职校行政楼1312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特殊时期,为避免报名人员过于聚集和各地考生有可能带来的输入风险,每位报名人员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报名者打开下方三个小程序,填写相关信息,查询“疫情防控行程卡”、“同乘查询”和“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等健康三码,在报名时主动出示查询结果。“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为绿色行程卡、“同乘查询”结果为14天内未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以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结果为低风险地区的人员才能报名。()

2)报名者须自觉佩戴口罩,一人前来报名,他人不得陪同。

3)报名时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安全距离。

二)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中应届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课程成绩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非应届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核

南通卫生高职校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非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南通市卫健委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研究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非研究生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见考试通知单(南通卫生高职校将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考生领取考试通知单)

1.笔试: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面试:非研究生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据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70分)与问题回答(30分)形式,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问题回答形式。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合格分数线以下者不予聘用。

3.成绩合成:非研究生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计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研究生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在南通卫生高职校网站予以公告,并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由南通卫生高职校负责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卫生高职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和工作实绩等。

六、拟聘用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卫生高职校网站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卫生高职校通过人才事务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报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结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任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南通卫生高职校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通卫生高职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禁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卫生高职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51083168陈老师任老师

监督电话:0513-5108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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