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7-1
以前,毕业生们看着隔壁市的人才政策羡慕至极,如今,南通市也有相应的人才政策了!
毕业生们快来看看南通的人才政策给不给力!
一、基本安居保障
1.落户“零门槛”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的,不受住房、就业等条件限制,先落户后就业。
2.青年公寓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含市内外在通见习、实习学生)可向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择业期备案登记,由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扎口申请青年公寓,一年内租金减半。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类
1.就业援助
从各类高校毕业且处于无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到户籍或居住地街道劳动(人事)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证》。凭《就业创业证》享受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就业援助服务。
2.未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人社部门公布的灵活就业人员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3.就业见习补贴
20至28周岁,无就业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距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在校大学生),在我市企业参加3至6个月的就业见习,可享受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的生活费补贴、每人每月200元的见习费补贴以及每人120元的保险费补贴。
4.就业综合补贴
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或技师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综合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创业类
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在我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后,个人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申请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正常还款后并符合贴息条件的,第一次贷款据实全额贴息,第二次贷款不予贴息。
2.创业综合补贴
在我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创业实体一次性补贴5000元;正常生产经营1年以上,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综合补贴。
3.创业毕业生吸纳就业奖励
在我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每吸纳1人2000元的吸纳就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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