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初创技术企业,为产业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带来新鲜血液,补齐关键缺失环节,强化主导
企业在相关产业领域的布局力度;另一方面,创业服务业可通过主导企业的集聚效应和示范
带动,打通创新要素流动渠道,最大限度利用资源强化底层通用技术与产品研发,推动创新
模式由单一领域的离散式突破向跨领域的群体性突破转变,构建新型创新应用生态环境。
②创业活力持续迸发带动创业服务需求的上升
新时期,全球产业分工和转移呈现新趋势,科技创新日益成为产业发展核心,社会经济数字化转型日益深化。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作
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具有企业规模数量大、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的特点。根据国
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数据,2021年全国市场主体达1.54亿户,其中企业4,842
万户,新设市场主体2,887万户;2022年全国市场主体达1.69亿户,其中企业5,283万户,
新设市场主体2,908万户,的浪潮带动创业服务的需求,推动了创业服务与“专精
特新”企业培育行业的发展。
③蓬勃发展,数量持续增长
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
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支持高质量发展,中央及地方进一步加强“专精特
新”企业培育力度,持续优化“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倡导多元市场主体共同服务中小
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截至2022年末,中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已超过5,200万户,比2018
年末增长51。2022年平均每天新设企业2.38万户,是2018年的1.3倍。根据弗若斯特沙
利文数据预测,2025年,数量将达到7,620万家,五年复合增长率达11.9。中小
微企业数量逐年增长,占全部企业的90以上,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为创业
服务带来了源源不断的需求和广阔的增长空间。
(2)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30万元以上在手订单金额约
1.9亿元,在手订单充足,业务规模较同期稳步提升,亦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和纠纷等事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应收账款与总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524,500.28元。
21,638,559.79元和21,867,747.85元,总资产分别为130,803,004.28元、141,378,733.52元和
144,688,549.78元,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22、15.31和15.11。2022年年
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年末增加16,114,059.51元,增长了291.68,主要系受外部环境
影响,部分客户付款周期延长,客户回款速度变慢以及2022年新增部分付款周期较长的城
市新经济业务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稳步增长,且资产结构保持相对稳定。
4、应付账款与总负债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9,764,740.22元。
16,445,228.65元和18,121,682.72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7.58、51.04和45.95,公
司总负债分别为36,703,314.32元、48,759,661.48元和44,341,565.63元,应付账款占总负债
比例分别为26.60、33.73和40.87,占比逐年上升。2022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2021年
年末余额增长6,680,488.43元,增长了68.41,主要系2022年政府基地运营项目收入增长,
相应运营成本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增加;此外,部分项目由于受经济环境影响,项目验收受到
一定影响,未达到付款条件,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应付账款余额增长。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907,761.82元、-2,903,883.45元和3,657,725.56元。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较2021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系:1)部分客户受经济环境影响,回款速度较慢,
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下降;2)随着业务发展,人工成本上升导致支付
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3)公司按照税法规定缴税,支付的各项税费现金有所增
加。
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主要目的系优化公司财务及股权结构,保持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成
长,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
抗风险能力。
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为公司战略发
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按
照《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目前,《公司章程》中未对优先认购权设置特殊规定。公司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前的在册股东针对本次发行股份不享有优先认购权,该议
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
1、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对象3名,其中新增投资者3名。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1)新增投资者
1)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087434564T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0日营业期限:2013年12月30日至2063年12月29日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广达路106号综合楼股东信息: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林斌注册资本:25,000万元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
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编号:P1069692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日期:2019年4月4日本次发行认购金额:4,999,995.06元本次发行认购方式:现金出资2)常州云常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常州云常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27AL4T1N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7日营业期限:2021年10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常州市新北区锦绣路2号文化广场3号楼8层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云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基金备案编号:STF638基金备案日期:2022年2月9日本次发行认购金额:3,499,999.68元本次发行认购方式:现金出资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日,常州云常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嘉兴云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0020.40002福州云福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50015.50003常州新北区一期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010.00004常州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0,00010.00005广西自贸区云壮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8008.80006河南汇融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8.00007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5,0005.00008淄博昭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323.53209淄博昭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683.4680南通市交大未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3,0003.0000北京壹六零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0003.0000嘉兴云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002.3000上海交大菡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2.0000北京德赛创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02.0000上海云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2.0000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01.00003)湖南云启湘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湖南云启湘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7DC0QD98成立日期:2021年12月9日营业期限:2021年12月9日至2051年12月8日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2#栋2
层204-200房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云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75,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基金备案编号:SVS680基金备案日期:2022年5月26日本次发行认购金额:1,499,995.38元本次发行认购方式:现金出资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日,湖南云启湘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嘉兴云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00038.66672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
限合伙)15,00020.00003上海云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48013.97334福州云福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13.33335湖南湘江智谷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5,0006.66676扬州陆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203.36007嘉兴云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2.66678上海云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1.3333
2、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1)本次发行对象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州云常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湖南云启湘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开立全国股转系统证券账户及基础层股票
交易权限,即已开通一类合格投资者权限,为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一类合格投资者。
(2)本次发行对象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常州云常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湖南云启湘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发行对象范围,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股份
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