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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汇: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三次修订稿)

发布日期:2024/1/26 15:30:28 浏览:58

品交易类、商超团购类“鲸准业务”不涉及提供网络交易平

台、交易撮合、促成交易服务。“鲸

准业务”中,创业公司、投资人/机

构基于各自投融资需求分别与公司

进行交易,创业公司与投资人/机构

之间未建立合同关系,亦未直接进行

结算,“鲸准业务”所提供为信息发

布及咨询服务,未作为创业公司与投

资人/机构之间的网络交易平台

生活服务类

平台连接人

与服务服务功能出行服务类、旅游服务

类、配送服务类、家政服

务类、房屋经纪类公司不涉及提供该等服务社交娱乐类

平台连接人

与人社交娱乐功

能即时通讯类、游戏休闲

类、视听服务类、直播视

频类、短视频类、文学类除鲸准APP具有创业者和投资人/机

构留言、对话的功能外,其他鲸准产

品均不涉及即时通讯、游戏休闲、视

听服务、直播视频、短视频、文学等

服务。鲸准APP的主要功能为融资

资讯发布、咨询服务等,非专门或主

要从事即时传递文字讯息、档案、语

音与视频交流的平台信息资讯类

平台连接人

与信息信息资讯功

能新闻门户类、搜索引擎

类、用户内容生成

(UGC)类、视听资讯

类、新闻机构类鲸准产品的主要功能为融资资讯发

布、咨询服务等,非专门或主要从事

新闻门户类、搜索引擎类、用户内容

生成类、视听资讯类、新闻机构类的

平台金融服务类

平台连接人

与资金融资功能综合金融服务类、支付结

算类、消费金融类、金融

资讯类、证券投资类公司不涉及提供该等服务,鲸准产品

亦不具备融资功能计算应用类

平台连接人

与计算

能力网络计算功

能智能终端类、操作系统

类、手机软件(APP)应

用商店类、信息管理类。

云计算类、网络服务类。

工业互联网类公司不涉及提供该等服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规定,产品应达到试运行状态再行

申请经营许可,具体审核意见我局已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子以明确。截

至2023年12月24日,我局未接到过关于你公司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举报或投诉,你公司

亦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及失信名单。”

2023年12月19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创汇控股作出承诺,“若挂牌公司因未取得ICP

许可或者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修订)》等互联网平台运营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导致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本公司将承担挂牌公司因此遭受的所

有损失。”

2024年1月5日,公司已获得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许可

证号:鲁B2-20240036,许可业务种类:信息服务业务)。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业务不涉及电子商务,不属于金融属性企业,除为

客户提供城市新经济服务、创业生态服务、企业创新加速服务外,不为客户提供小贷、保理。

典当、融资租赁等业务服务。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经营业务的必要资

质、许可及认证,公司业务开展合法合规,符合行业监管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主

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不属于国资或国资实际控股企业,不属于外资、金融类企业等,

本次定向发行无需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及备案程序,符合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政策要

求。

(二)公司及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公司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合法规范经营、公

司治理、信息披露、发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否2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且尚未解除或者消除影响的。否3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定向发行说明书时,公司存在尚未完成的普通股。

优先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和股份回购事宜。否4公司处于收购过渡期内。否5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

(三)发行概况

拟发行数量(股)/拟发行数量上限(股)637,348拟发行价格(元)/拟发行价格区间(元)15.69拟募集金额(元)/拟募集金额区间(元)9,999,990.12发行后股东人数是否超200人否是否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全部现金认购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否是否存在特殊投资条款是是否属于授权发行情形否

(四)公司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计(元)130,803,004.28141,378,733.52144,688,549.78其中:应收账款(元)5,524,500.2821,638,559.7921,867,747.85预付账款(元)1,372,641.511,229,403.97834,632.26存货(元)---负债总计(元)36,703,314.3248,759,661.4844,341,565.63其中:应付账款(元)9,764,740.2216,445,228.6518,121,682.7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资产(元)80,736,174.7091,230,858.2698,625,777.5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1.991.791.93资产负债率28.064.490.65流动比率1.204.163.47速动比率1.154.123.45

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月—6月营业收入(元)46,624,369.4953,185,264.1027,044,658.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元)24,927,235.121,224,711.107,394,919.32毛利率45.94F.41H.38每股收益(元/股)0.70020.02440.14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计算)40.271.357.7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计算)5.821.710.6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3,907,761.82-2,903,883.453,657,725.56净额(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股)0.3434-0.05690.0717应收账款周转率7.133.531.13存货周转率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22)第00105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和信审字(2023)第0004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0、4.16和3.47,速动

比率分别为1.15、4.12和3.45。2022年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21年年末分别增长了

246.67和258.26,主要系2022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21年年末余额增加82,477,764.33

元,增长了361.43。2022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处置子公司青岛海创汇科

技有限公司、青岛海创汇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收到现金、处置投资项目收到现金以

及股东缴纳出资共同影响所致。

2023年6月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22年年末分别下降了16.59和16.26,2023

年6月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为9,332,543.41元,2022年末余额为4,077,409.38元,较2022年

末增加128.88,主要系公司因合同纠纷发生诉讼,2022年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

预计负债,本年公司根据终审判决结果调整前期计提的预计负债并将诉讼赔偿款转入其他应

付款。

2、净利润变动分析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4,927,235.12元、1,224,711.10元和7,394,919.32元。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低23,702,524.02元,降低比例为95.09,主要系公司处置子公司导

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较上年下降以及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讼事项按照一审判决计提预计

负债所致。

2022年,公司基于对未来业务发展的独立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的考虑,结合挂牌相

关指引,决定对股权投资相关业务进行剥离,专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遂在2022年完成对子公司海创汇康产投和青岛海创汇科技的剥离。上述剥离部分资产在2021年度贡献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627,510.02元,在2022年度贡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8,732,008.04元,因剥离部分资产影响的归母净利润下降金额为7,895,501.98元,占总下

降金额比例为33.31;此外2022年因合同诉讼纠纷计提预计负债13,656,850.93元,考虑

所得税后影响归母净利润下降金额为11,608,323.29元,占总下降金额比例为48.98。对于

前述合同纠纷诉讼事项,已完成终审判决,公司已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

披露的《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海创汇科技创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19)。

除前述诉讼外,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万绘海创(天津)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多邦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诉讼纠纷,金额较小,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日均已结案。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1起未决诉讼,涉诉金额约为30万元,金额

较小,本案对于公司不构成重大诉讼或纠纷,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诉讼或纠纷情形。

从公司经营角度,公司所在行业整体发展趋势较好,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良好,未来持续

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情况如下:

(1)行业发展潜力较好

①未来定位赋能辅助角色,提振产业发展动能并优化创新方式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特殊时期,随着劳动力成本和资源耗费的增加,传统

行业增长动力与盈利能力开始下降,宏观经济整体面临下行风险。与此同时,由科技创新推

动的产业升级将成为未来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将逐

步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传统产业赋能改造的同时,裂变催生出全新的产业赛道与商业模

式。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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