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朱某,45岁,初中文化,无业,湖南省双峰县人。2015年4月,朱某在湖南娄底找不到工作,看新闻发现很多人请私家侦探做婚外情调查,觉得这是赚钱的好机会。于是朱某在一些社交网上注册信息,发布“婚外情调查”一类的帖子,帖子里面介绍自己能提供婚姻调查、找人等服务,并且留下了手机号码。
发布完广告,朱某就开始等人“上钩”。2015年4月底,南通妇女小月(化名)打电话请他查询个人信息。双方电话谈定价格为2000元,先给了600元的定金。5月6日,朱某告诉小月已经查好了,让她把尾款1400元钱交来。之后朱某便冒充送资料的业务员,用另外一个手机号码给小月打电话,声称需要保障人身安全,要交2万元的保证金。小月觉得也有道理,便把钱如数打到朱某指定的银行卡上。看对方好骗,朱某又改口说送货的是两个人要再交2万元钱。这次,小月明白了这是诈骗,立即报案。同年7月2日,朱某被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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