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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 3:45:50 浏览:273

来源时间为:2020-11-23

本招标项目2021-2022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达“路网管理与服务”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共划分两阶段实施,其中:第一阶段对2021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进行设计,2021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新建视频88套、交调2套,升级、改造11套交调等,其中各监测设备数据就近落地沿线公路分中心,再上传省公路中心各系统平台,同时推送市中心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等业务系统应用,工程计划投资940万元,最终方案将根据省中心意见进行调整;第二阶段对2022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进行设计,设计工作计划于2021年10月启动,具体设计时间按招标人要求进行。

2.2招标内容与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一个合同段,即2021-2022LWJCSJ合同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设计内容包括视频监控、车流量监测、系统通信及信号接入方式、系统供配电方式、信号存储和上传等系统建设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等;结合公路沿线现场实际、各监测设施功能设置,在提出合理监测设备布点方案的基础上,给出详细、可行的供电、通讯方案以及监测设备、构件、设施的防腐、防锈详细的可行方案和要求;沿线公路分中心、市路网中心机房内设备添置的统一规划、当年度路网监测设施建设方案设计汇报。

注:后续服务包括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

2.3设计服务周期要求

(1)2021年1月下旬,完成2021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并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2021年1月底前,完成2021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编制(同步参与施工招标阶段的设计服务),并在审查后一周完成施工图修改完善工作。

(3)按要求做好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包括整个施工阶段与相关专业的配合、现场设计变更、项目验收和审计配合等)和后续服务工作。

(4)2022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设计工作计划于2021年10月启动,相应时间节点待项目实施后明确。

2.4设计成果

在此期间设计人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相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公路或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道)公路监控(或路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的设计工作。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道)公路监控(或路网监测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

5.1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报名现场购买纸质版本招标文件或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400元,必须于2020年11月30日18:00时之前完成支付,售后不退,未按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

5.1.1现场购买地址为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购买招标文件时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以现金交纳,均售后不退。

5.1.2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账户,账户信息为:开户名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320006687018010001618,支付完成后须与招标代理及时予以确认。招标代理在收到投标单位的报名函邮件及招标文件费用后3日内将招标文件邮寄至投标人指定地址,投标人在收到后需将确认通知(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szjtsws@126。com,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未回函确认或未与招标代理联系的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

5.2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可以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13: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14:00。

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跃龙路4号江苏省南通市公路管理处1号楼303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定于本项目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在上述投标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jtysj.nantong.gov。cn)上。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邮政编码:226001

联系人:邓婕

电话:0513-85524439

传真:0513-85529250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A幢3006室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人:黄立浩19951565585、孙文工、张立新

电话:0512-67626741转810分机

传真:0512-67626741转801分机

电子邮件:

二○二○年十一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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