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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4/1 9:56:35 浏览:26

来源时间为:2022-09-23

——2022年7月21日在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南通市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领导下,认真落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财政预算,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积极履职,加大财政收入统筹力度,强化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政策举措落实,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市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保障重点支出。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确保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重点支出。统筹安排4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加快大通州湾、南通创新区、五山地区滨江片区等重点片区开发和北沿江高铁、轨道交通、绕城高速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能级水平。

——强化政策引领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强化政策引领,运用资金奖补、基金合作、金融产品等多种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出台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政策意见等文件,设立南通创新发展基金,加大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通过“小微贷”等财政金融业务支持企业发展。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效能。调整完善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出台相关操作规程;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推行采购意向公开和采购文件公开征询意见;完善全面绩效管理,出台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办法。

一年来,审计部门不断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揭示力度,移送案件线索52件,立案审查4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审计整改交办单,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就有关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市政府已于2022年1月6日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报告。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级决算草案情况。市财政局编制的市级决算草案表明,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83亿元,支出240.6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18.98亿元,支出408.3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45亿元,支出1.4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4.7亿元,支出211.58亿元。

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2021年末,有220851.87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其中市本级143260.1万元、南通开发区43483.62万元、通州湾示范区26273.01万元、南通创新区5281.57万元、苏锡通园区2553.57万元。至2022年6月末,已缴库120555.89万元,余100295.98万元未缴库,其中市本级56886.02万元、南通开发区15055.38万元、通州湾示范区23073.01万元、南通创新区5281.57万元。

(二)部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1.智慧城市及信息化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市本级2021年智慧城市及信息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0000万元,因投资规模调整、待验收等原因,实际支出11487.23万元,预算执行率57.44。

2.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市本级2020年至2021年“鼓励市外各类院校向我市输送毕业生”子项目预算分别为350万元、100万元,因合作院校申报意愿不高等原因均未支出;市本级2020年至2021年“鼓励市内各类院校向我市输送毕业生”子项目预算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因相关院校指标未达到补助要求,均未支出;南通创新区2021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9571万元,市财政拨付29600万元,因项目未启动等原因,支出16242.67万元,预算执行率54.93。

3.南通创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未考虑上年结余。2021年,南通创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共建研究院奖补资金”子项目预算20093万元,实际支出10057.31万元,结余10035.69万元。2022年,南通创新区未考虑上年结余,又重新申报上述未实施项目预算7200万元,并列入2022年预算。

4.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或支出。2021年,市本级“出台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00根”为民办实事项目,规划费用合同价75.8万元,市财政局未及时拨付,审计期间已拨付;市本级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安排南通开发区棒球场建设补助资金180万元,项目未启动,补助资金未支出。

(三)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

1.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代理银行招标工作不规范。2021年,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交公司”)收到2个批次财政拨付专项债券资金共计164100万元,用于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个批次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代理银行招标工作均不规范,存在未正式对外发布招标公告及公示中标结果、部分招标内容不明确、部分评标打分依据不正确不正式等问题。

2.部分专项债券资金脱离专户监管。轨交公司及南通沿海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投公司”)在2020年专项债券监管专户资金使用完毕销户时,将利息转至公司一般户后未再转回,导致13.4万元专项债券资金脱离专户监管,其中轨交公司4.23万元、铁投公司9.17万元。审计期间,2家公司已整改,将上述资金转回监管专户。

(四)部分地块土地出让金未及时收取。抽查发现,有3家企业3宗地块土地出让金共计75666.08万元未收取到位,其中开发区宇鹏生活服务(江苏)有限公司73440.93万元、崇川区江苏奥蓝工程玻璃有限公司1602.01万元、开发区南通瑞思医药技术有限公司623.14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1.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不到位。2021年,市财政局未对当年确定的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运行进行监控,仅要求单位完成了绩效目标编制以及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自评价工作。

2.对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不到位。市财政局未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出台制度、加强信用管理等措施对第三方机构从事预算绩效评价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3.部分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审计抽查发现,通州湾示范区2021年“污水处理-西部水务专项”“土地资源调查专项”均未设置绩效目标,未进行绩效评价。

(六)部分往来和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中紫琅中学、市海籍调查测量中心和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等58家单位往来及结余5721.91万元,南通开发区财政局预存征地补偿款账户和民政专户资金结余20849.4万元,苏锡通园区财政局预算外专户往来款16.11万元,合计26587.42万元未及时清理缴库。

(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保证金账户结余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2021年末,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竞拍保证金账户有413万元结余,为原南通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撤并时转入的2008年以前收取的测绘服务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等。审计期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清理上述结余并缴入财政专户。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市审计局对市发改委和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含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结合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实施的经济责任、财政财务收支等审计项目,对相关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率低。因预算编制未考虑分年支付因素,市园林绿化处2019年至2021年城市运营维护资金预算执行率分别为128.45、29.55、99.14;市市政设施处2019年至2021年城市桥梁结构定期检测项目执行率分别为0、16.76、137.28,桥梁健康监测维修项目执行率分别为0、0.17、24.85。因未考虑实际情况,市红十字会水电费补差项目2018年至2020年预算均安排35万元,而执行率都低于60。因项目未实施或未达标,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资金中安排的3个项目预算4650万元,执行率均低于20;部门预算中安排的2020年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预算25.76万元,执行率为37.34。

(二)部分单位非税收入及无须支付款项未及时上缴财政。主要包括市公安局及其分局结案涉案等资金196.44万元、市农业农村局拆迁补偿款127.17万元及其7家下属事业单位结余2.9万元、市城管局资产处置收入等93.54万元,合计420.05万元。

(三)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市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系统等3项资产59.7万元、市节能监察中心数字式温湿度计等16台仪器30.24万元、市红十字会训练机等设备及存货14.45万元、市城管局扫雪车等16台设备13.75万元、市人才服务中心打印机等16台设备1.66万元,合计119.8万元资产未入账核算。

(四)部分资金未能发挥使用效益。市红十字会2018年至2020年共拨付如皋市红十字会“健康扶贫”人道救助配套资金32万元,因如皋市红十字会已使用同级财政资金实施项目,该资金未使用转结余;市公安局崇川分局2021年及以前购置的电脑等59.73万元、市红十字会2014年及以前购置的轮椅等8.13万元,合计67.86万元全新资产闲置。

(五)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2021年,市工信局因审核把关不严,多核定1家企业智能化技改项目补助20.47万元;因跟踪监管不到位,未及时收回多补助1家企业的船舶新接订单奖励8万元。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拨付海门区生猪稳产保供项目开工补助资金300万元,截至审计时,因拆迁问题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对“5215”重大投资项目跟踪监管不到位,3家企业2019年申报的3个项目计划于2019年、2020年完成,但截至审计时实际投资额未达到项目申报条件,3家企业已获得开工建设节点奖励共966万元。

(六)个别项目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市发改委2020年“冻猪肉储备”承储企业采购项目未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采购项目信息,合同价236.3万元;2021年续签储备合同未履行分散采购程序,合同价77.84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市红十字会已调减项目预算,闲置资产已分配使用,如皋市红十字会已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结余已被市财政收回;市城管局非税收入已上缴;市城管局等4家单位资产已入账;市工信局已追回多发的项目补助款。

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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