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南通百姓网 > 南通资讯 > 正文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4/23 11:10:10 浏览:27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公司将根据2023年相关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的额度内,依法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15证券简称:海星股份公告编号:2023-013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共计募集资金686,4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775,84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9,624,16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以及前期已支付的部分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452,231.2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78,171,928.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35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1,992,373.02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30,596.73元;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11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7,867,294.33元。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2月2日分别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朝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1日与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说明

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2021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了缩减“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的投资金额,变更其中5,900万元的投资额用于“新能源、大数据、云计算用高性能电极箔项目”的建设,其余资金仍用于原项目建设。

上一页  [1] [2] [3] [4] 

最新南通资讯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