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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4/23 11:10:10 浏览:27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3年5月8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证券事务部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准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15证券简称:海星股份公告编号:2023-015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公司将根据2023年相关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

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本次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并将《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15证券简称:海星股份公告编号:2023-01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1日,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等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票据池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授信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1日,南通海星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15证券简称:海星股份公告编号:2022-017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2023年度计划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系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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