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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5/9/19 14:31:01 浏览:705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2、关于普通类招生。普通类专业招生以省考试院投档成绩为录取分,学校在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向省考试院提出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视为,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


3、关于艺体类专业招生。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的安徽和山东考生、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的黑龙江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中美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音乐类专业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分为录取分。


(2)报考我校艺体类专业的其他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录取分按所在省文件规定的方式计算。


二、几点说明


1、关于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2、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对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三、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3-85012170


2、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26019


4、电子信箱:


5、http://zs.ntu.edu。cn


更多信息请访问: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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