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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租房时未核对房屋产权两万余租金给了假房东,南通网

发布日期:2015/9/19 13:49:28 浏览:775

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一名租房到期的承租人,利用所租店铺,与他人合谋“演戏”,骗得上当市民两万多元。昨天,承办此案的民警介绍,两名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未看产权,租房遇到两房主


家住市区学田新村的市民成先生,不久前急匆匆来到崇川公安分局学田派出所报警,称被人骗走两万多元。


民警调查获悉:成先生在“58同城网”看到一条出租南通某大学前一间店面房的帖子。成先生随即联系店主丁某。经过商洽,成先生与丁某带来一位自称是“房东”的张某签订租赁合同,并将转让费以及一年的房租金共计21600元,当场交给丁某和张某。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成先生始终未对店面房的产权信息进行查证。


拿到钥匙的成先生开始装修店面,准备经营。店铺开业在即,校方却找到成先生,向他讨要租金,并告知成先生尚欠两个月的房租金和六个月的电费。焦急万分的成先生立刻联系租房给他的丁某和“房东”张某,不料,两人皆推托不见。意识到自己受骗的成先生,立即向警方报警。


找人冒名,李代桃僵骗房租


接获警情后,学田派出所相继将两名嫌疑人抓获。经查,嫌疑人丁某今年2月份开始租用南通某大学前的两间店面房经营餐饮,但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2012年7月份,丁某与校方的租赁合同到期。在拖欠了校方两个月的租金之后,丁某寻思着将其中一间店面房转租,以骗取租金弥补经营亏损。


于是,丁某请人在“58同城网”发布招租信息,不久,丁某接到了成先生的电话。见有人愿意租房,丁某避开学校,隐瞒店面租期已到事实,将店面房私下租赁给成先生。为消除成先生心中疑虑,丁某特地找来另一名嫌疑人马某,以“房东”张某名义,与成先生签订租赁合同,轻易拿到租金和转让金。


东窗事发,法网恢恢终被捕


得手后,丁某将钱留下弥补经营亏损。同时,丁某将其中的5000元借给马某买了一部iphone4S手机。尝到“甜头”的两人,丝毫没有意识到已经触犯了法律。


警方提醒市民: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仔细核对房屋产权信息,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通讯员邢闽江记者周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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