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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东分中心2022年

发布日期:2022/3/17 23:55:04 浏览:200

来源时间为:2022-03-15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东分中心2022年-2023年物业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东分中心2022年-2023年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187387元,最高投标限价187387元。

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服务期限:1年,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提供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或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3、拟派2名保安人员具备保安证书。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请自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2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中,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磋商及支付磋商文件费用的相关事宜。(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260516765,QQ:2869312633)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磋商文件获取及支付磋商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28日13时30分—14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8日14时00分整(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东分中心四楼会议室(地址:如东经济开发区淮河路9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

因疫情防控需要,每投标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仅允许一人参与投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防疫期需规范佩戴口罩、出示近14日健康码及行程轨迹,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当地(供应商所在地、采购人所在地)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最新消息,亦可拨打当地区号 12345热线电话咨询。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除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外,另须准备一份在递交响应文件交由采购人或代理单位收取、核验。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3月28日14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如东分中心四楼会议室(地址:如东经济开发区淮河路9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纸质文件,现场磋商。

3、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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