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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2005

发布日期:2023/4/26 10:22:59 浏览:75

来源时间为:2023-5-5

启东市2005-2020年实施租地造林地块保存率和管护情况全面核查项目即将实施,现就启东市2005-2020年实施租地造林地块保存率和管护情况全面核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全面掌握启东市租地造林存量情况,进一步提高绿化资金使用效率,需对启东市2005-2020年已登记在册的并享受市财政补助的农村租地造林地的面积、品种等状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调查,掌握启东市租地造林地的动态变化,并为发放以后年度租地造林地土地租金补助和绿化管护经费补助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

二、服务内容

本次调查要充分运用已有的信息数据库资料,主要通过GPS定位、实地踏查的方式进行因子信息调查。获取调查区域的租地造林地的相关信息,并借助ARCGIS地理信息软件,构建启东市租地造林地的信息管理系统。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1.面积认定。根据现有的租地造林矢量数据比对地块的现实四至位置与原始记载资料的四至位置,如四至位置的界址确认无误,则认定地块面积不变;若地块存在被占用情况,则应当切割出占用的范围,重新计算小班面积。

2.树种。外业调查树种时,应根据目前实地在田树种记载到具体树种名称(如为混交林,应记载两种主要树种名称)。

3.平均胸径。抽查具有代表性的定植树进行量测计算平均值。(如为混交林,应分别记载两种主要树种的平均胸径。)

4.成活保存率。以初始造林树种、树种规格、造林密度为基准,统计小班内树种的成活保存率。

5.林相等级情况。林相等级按特优1级、较好2级、一般3级、较差4级、特差5级分类。

6.健康等级情况。森林灾害主要有病害、虫害、火灾、气候灾害、其他灾害和无灾害。此次只要求填写病虫害情况,填写病虫害情况的同时,备注主要病害、虫害种类,例如,食叶性害虫,蛀干性害虫,病毒性病害、细菌性病害等。

7.现场照片。要求每个调查图斑须在小班四角GPS控制点进行拍照,并以图斑号 拍摄点 角度命名。

8.株行距。记载定植树种,不要混淆林下套种苗木。

9.市级租金补助标准。分为400元/亩、800元/亩和1050元/亩填写。

10.林下经济模式。(1)分林下返租或自种。(2)按照调查时的时间节点,填写当时的林下经济情况(林粮、林苗等,并备注到具体林下种植品种)。

11.调查图斑编号。调查图斑编号以村为单位进行编号,标准样式为“CCCC”,不足部分用“0”进行补充,即1号图斑编号为“0001”,针对同一窕内有的租地造林为不连续状的情况,按照从北往南,从西往东逐一编号。

12.造林模式。分市级租地造林、镇区租地造林、企业合作造林。

13.绿化管护情况考评打分(总分100分)。考评打分细则见《关于<印发启东市租地造林地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启自然资规〔2022〕41号)。

三、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在服务期限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工作。采购人如对调查内容等有调整,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供应商须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的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按时提交相应成果。

四、服务地点

启东市,总调查面积约9.54万亩。

五、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1.表和图

a.小班外业调查表;

b.全市2005年以来租地造林基本情况示意图;

c.各镇(园区)租地造林基本情况示意图;

d.各镇(园区)租地造林树种分布示意图;

e.GPS控制点拍摄全部照片按分镇(园区)分村形成文件夹上交。

2.文本:启东市2005年以来年租地造林第三方核查项目调查分析报告。

3.上述表、图、照片、文本电子文档。

4.森林资源管理数据库(*.shp文件、*.mdb数据库)。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类型、内容、格式以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提交成果的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六、验收方式

成交供应商外业调查结束,提出外业调查质量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相关科室对项目外业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少于2),通过验收后由成交供应商编制最终成果报告并通过评审。如果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由验收小组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成交供应商整改并自查合格后,提请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仍不通过,则项目终止,采购人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

七、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且必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符合上级部门的标准规范并最终通过验收评审。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八、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5月5日17:00前,送或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至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联系人:庄女士,联系电话:18651310609。

3.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与分析、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4.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待项目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如果项目产生二次验收,在二次验收时仍未通过验收组的检查,项目终止,采购人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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