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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东村级慈善资金进“笼子”

发布日期:2016/7/2 2:59:41 浏览:936

江苏省启东市从今年开始全面建立村(居)慈善工作站,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为了让慈善资金得以有效使用和监管,让捐赠者放心,让老百姓满意,启东市决定让村级慈善资金进“笼子”,规范资金运行。今年3月,该市正式启动村(居)慈善工作站建设工作,规定村(居)慈善工作站募得的慈善帮扶基金全额归村里所有,但要全额上缴市慈善基金会慈善资金账户,实行市慈善基金会、镇慈善分会、村(居)慈善工作站“一级法人,三级管理”原则。按照“村募村有”和“一级法人、三级管理”的要求,村(居)慈善工作站建设过程中接收的慈善捐款,由村列出明细解缴到镇慈善分会,镇慈善分会列出各村明细集中解缴到市慈善基金会,由市慈善基金会出具正式发票。同时,各村按时如实上墙公布募捐、救助情况,自觉接受全体村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慈善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该市先行在吕四港镇进行试点,吕四港镇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资金、有制度、有档案的“六有”标准,坚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组织机构,统一名称和印章,统一活动制度、工作站职责,统一资金募集使用管理办法。该镇每村(居)建一个慈善工作站,设站长、慈善协理员各1名,同时设监督小组,小组成员一般5—7人,由村民代表推举产生。明确了募捐程序、救助程序,规定了工作站开展慈善宣传、组织慈善募捐、实施慈善救助、采集民生信息、建立慈善档案、发展慈善志愿者和接受社会监督的7项任务和职能。

启东市按照专款专用、量入为出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将慈善帮扶基金的全部善款都用于困难家庭救助和各项公益事业。对每一个捐款对象出具捐款证明,并制作爱心榜公示。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工作站调查、两委会审核、镇慈善分会审批等程序,保证善款募集、使用、管理阳光透明,保证用在最需要的村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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