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申请承租**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2)现住房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和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4)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取得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在穗工作的相关证明。5)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市区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6)现役军官、军队文职**提供经市军队转业**办公室确认的符合转业安置本市条件的证明材料;7)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以及受到区**以上各级**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8)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9)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10)诚信承诺书。以上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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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房价国民当局住宅保障主管部门一定房源今后会公布或新申请家庭应于每一年7月份,可以申请廉租房。而廉租房申请地点在哪呢?一般向向户口地点地的居委会提出廉租房申请。问答保障住房廉租房(租金补助)的申请条件为:民政救济对象;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岛内城镇常住户口,户口入厦时间必须满5年以上;两人及以上户申请人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单人户申请人男30周岁以上,女28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