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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考试:南通市卫生局:2013

发布日期:2016/9/30 10:41:49 浏览:637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市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2014年度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定期考核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测评。医师业务水平测评全市统一命题进行考核,我局委托市医师协会组织全市的业务水平测评工作。工作成绩、职业道德由医师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评定后报相关考核机构复核。

二、考核机构: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等23家单位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考核机构,承担本机构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南通市医师协会等11家单位作为其它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的考核机构,负责本市、县(市)区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在我市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一般程序考核和简易程序考核。适用于一般程序考核的执业医师均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评。

一)适用一般程序的考核对象:

1、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具有本科学历,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医师;

2、2000年(含2000年)以后毕业的具有大专学历,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

3、1997年(含1997年)以后毕业的具有中专学历,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

4、注册二个以上(含二个)执业范围,执业时间在1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

二)符合以下条件者可适用简易程序:

1、2013-2014年度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阶段考试;

2、2013-2014年度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试;

3、2010年1月1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2013-2014年度有良好行为记录(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表彰、获奖等);

4、2013-2014年度参加过卫生援疆、援藏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业务水平测评考核大纲:执业范围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常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常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

2、《侵权责任法》;

3、《药品管理法》;

4、《麻醉药品和精神管理条例》;

5、《处方管理办法》;

6、《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7、《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

8、《常用耳毒性药物的临床使用规范》;

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10、《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11、《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1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13、《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14、《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15、医疗核心制度。

五、业务水平测评考核科目:原则上按照《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进行考核。其中:

1、外科分为外科和麻醉;

2、影像与放射治疗分为超声、心电图、放射和放疗;

3、眼耳鼻咽喉分为眼科和耳鼻咽喉;

4、医学检验、病理专业分为检验和病理;

5、注册二个以上(含二个)执业范围的执业医师均考核最后一个执业范围。

六、业务水平测评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013-201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行网络电子考核,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所有在册医师进行网络信息填报,登陆网址:http://dqkh.cmda.org。cn。新增医疗机构向市医师协会申请分配用户名。请于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网报申请,属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我局发证的社会医疗机构报市医师协会复核。

市卫生局联系人:陈芸;联系电话:85053631;

市医师协会联系人:费晓钰;电子邮箱:1059610074@qq。com;联系电话:85053650;传真:85053651。

附件:

1、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名单

2、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申报操作说明

3、南通市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报名汇总表

附件1:

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名单

一、承担本机构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单位

1、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南通市院

3、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4、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5、南通市肿瘤医院6、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7、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8、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9、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南通瑞慈医院

11、南通市老年康复医院12、海安县人民医院

13、海安县中医院14、如皋市人民医院

15、如皋市中医院16、如东县人民医院

17、如东县中医院18、通州市人民医院

19、通州市中医院20、海门市人民医院

21、海门市中医院22、启东市人民医院

23、启东市中医院

二、承担其它医疗机构内医师定期考核的考核单位

1、市区——南通市医师协会、南通市企管会

2、崇川区——崇川区医学会

3、港闸区——港闸区医学会

4、开发区——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5、滨海园区——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

6、海安县——海安县医学会

7、如皋市——如皋市医学会

8、如东县——如东县医学会

9、通州区——通州区医学会

10、海门市——海门市卫生局医政科

11、启东市——启东市卫生局医政科

附件2:

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1、医师人员用户:登录页面/点击考核信息/如认为符合简易程序的,请点击“操作”栏下面的“简易程序填报”,填好信息后点“提交申请”,等待卫生机构及考核机构审核。对已通过考核的医师,可点“考核信息”/考核结果//通知书/打印通知书。

2、卫生机构用户:登录页面点定期考核/名单上报(等待考核机构审核,如审核通过则“审核状态栏”显示“名单通过”,只有上报名单并经考核机构审核通过的医师,卫生机构才能对其进行下一步如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不良行为等考核)/考核评定/操作栏下面选择“一般考核或简易程序考核”/对每一医师进行不良行为、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点“提交信息”,至此本机构考核完成。

3、考核机构用户:点“医师名单审核”,对卫生机构提交的名单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考核条件/如已进行审核则点“考核内容复核”/复核通过医师/。

注:所有申报医师要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需完成简易程序的填报工作。

《执业医师考试:南通市卫生局:2013》相关参考资料: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南通市医用卫生材料、2016年执业医师答案、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考试、执业医师考试答案、2016执业医师答案、2016执业医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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