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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中院开审如皋医生状告市政府案证明材料不足未判-南通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5/11/7 23:48:15 浏览:792

江苏如皋医生阮德章状告如皋市政府一案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因阮德章向如皋市卫计委申办私人诊所两年多未果而备受外界关注。

19日上午9时30分,江苏如皋医生阮德章状告如皋市政府一案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因阮德章向如皋市卫计委申办私人诊所两年多未果而备受外界关注。庭审现场控辩双方针对如皋市政府《如皋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下称《医疗规划》)的合法性,以及如皋市政府出具给阮德章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否存在漏裁和违法行为进行了陈述。如皋市长陈晓东当日未出庭,法院也未当庭作出判决,宣布择日再审。

2012年,从医30多年的阮德章辞职后向当地卫生局(现已合并至卫计委)申办私人诊所遭拒。卫生局给出拒绝批复的理由是,《医疗规划》明确规定“不再重复增设普通个体诊所,鼓励发展特色专科诊所”。为此,阮德章改向卫生局申办特色诊所,而卫生局又以要求其提交“有关机构鉴定或认定的疑难病技能的证明材料”为由,拖延两年有余,至今未作决定。至于上述证明材料如何取得,该卫生局却称不清楚。

2014年5月,阮德章将如皋市卫生局告上法庭。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如皋市卫生局履行法定职责的形式不合法,属于不正确作为,判令如皋市卫生局在判决生效20日内作出行政决定。不过,面对法院判决,如皋市卫生局依然于2014年10月24日向阮德章出具了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无奈之下,阮德章以如皋市卫生局为被申请人,向如皋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如皋市卫生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违法,责令如皋市卫生局作出是否准予申请人开办特色诊所的书面行政许可决定,并申请对《医疗规划》全文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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