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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从责任管理、市场绩效、社会绩效等几个方面阐述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和方式,总结了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在经济、环境、社会等领域取得的成绩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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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交所www。sse。com公司公告(临2023-17)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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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CEO李松峰先生提名,拟聘任林建华先生、黄林先生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附:以上被提名人员简历如下:
1、林建华,男,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
拟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生鲜供应链和生鲜营运业务。历任生鲜事业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拥有二十多年的生鲜供应链和营运管理经验,坚持深化生鲜优势,强化源头标品打造,提升商品力,擅长在多元文化、多元业务的环境中构建稳定、透明的生鲜供应链管理体系。
2、黄林,男,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
拟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食品用品供应链和食品用品营运业务。中欧商学院AMP总经理班毕业。历任永辉超市食品用品事业部采购总监、部门资深总监、总经理职务。拥有二十多年的食品用品供应链和营运管理经验,具有协调和执行复杂供应链项目的经验,同时有敏锐的项目管理技能。拥有数字化推进供应链转型能力,提升平台整合资源要素能力,擅长在多维度、多层次构建柔性、高效的食品用品供应链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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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永辉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推动公司科技板块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公司的业务搭建底层逻辑,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步伐,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永辉科技有限公司”。
1、拟定公司名称:“永辉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
3、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4、出资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育赛事策划;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文艺创作;企业形象策划;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该公司主要组织构架:
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总经理:吴光旺
公司监事:罗金燕
公司财务负责人:林利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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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从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工作情况及监事会关注事项,公司重大事项,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审计)等各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其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及附注,认为该报表及附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并按照有关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了恰当披露,因此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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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于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一点半在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3楼会议室召开二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关于批准报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报告从重大事项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等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运行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议案一、三、四、五、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八、二十一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33证券简称:永辉超市公告编号:临-2023-16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的投保方案
1、投保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4、保险费用: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监高的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
2、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