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8-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圆陀角分局
联系方式:0513-83718080单位:m2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权利类型
面积
更正内容
备注
1
启东市寅阳镇农武村二组农民集体
320681118218JA01062W00000000
启东市寅阳镇农武村
集体土地所有权
70213.03平方米
拟更正宗地范围,具体详见宗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