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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老赖”出新招欠债不还将被扣划住房公积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发布日期:2015/11/7 13:17:45 浏览:714

今后,在南通地区,要是“老赖”欠债不还,将会被法院冻结、扣划住房公积金。12月4日,南通市中院法院与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出《关于共同推进住房公积金“点对点”执行协同网络平台建设的通知》。


《通知》规定,执行查控范围限于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强制措施以及案件审判、执行需要查找涉案当事人的公积金情况。南通全市法院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查控平台,并与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网。要是法院认为应当立即采取扣划等强制措施,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送达书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根据《通知》,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人民法院制作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冻结、扣划的法律文书应及时送达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涉案当事人,并告知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全市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应先执行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工资、房产、机动车辆等其他财产,不足部分对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予以执行。


此外,《通知》要求,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设“法院执行公积金专户”,申请执行人没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设的“法院执行公积金专户”。但对被执行人仍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市法院不得对其住房公积金账户采取执行措施。


顾建兵瞿建华严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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