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谢晓娟的父亲早早就否认了该说法。他的意思是,如果自己想办这件事,直接找女儿过来就可以,根本没必要提交过期身份证的复印件。
该案开庭后,陈某平的主要辩护意见,仍是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受镇政府招商人员委托,她所做的只是成立公司的一个环节,前面还有发改委立项、环评审批、外经贸局批复,“最后再到工商局申领营业执照。”
而法院还采纳了穆某华当初在警方的笔录信息。穆某华告诉警方,之所以成立这家公司,是与谢晓娟的公公商议决定的。
依照穆的说法,在2006年,他听谢晓娟的父亲说,谢的公公想在如东县做轴承生意,因当时丰利镇有外资招商和市外民资的任务,他于当年国庆节,在如东县见到了谢的公公,“想让他在丰利办厂,然后包装成外资企业,这样就能同时完成外资和市外民资两个任务。”
至于那个韩国人“朴东奎”,穆某华说,当时朴东奎的护照在他兄弟朴太昱手上,“朴太昱是我朋友,我就借他兄弟朴东奎的护照,使用朴东奎的身份证作为这个公司的投资人。”
对于谢晓娟到底是否知情,穆某华说:“年检时我打电话给谢晓娟让其年检,她说她在北京,没空回来,之后我也就没有管这个事情了。”
对此,谢晓娟予以了否认,称自己完全没接到过这个电话:“另外,我在2007年12月27日才领证结婚,怎么可能在2006年有了个公公?”而谢的丈夫是河北邢台人,她的公公说:“直到俩孩子结婚,我才去过如东县,之前都没去过,更不可能在当地办企业”。
让谢晓娟意外的是,她一审败诉了。2020年6月23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称陈某平并无盗用谢晓娟身份的动机,并且,在现有诉讼材料里,法院无法确认工商档案中“谢晓娟”的签名系何人所签。
判决书还表示,即便是陈某平签署了谢晓娟的名字,法院还得审查这个行为“有无合法、合理事由”。因此,法院认定,谢晓娟不能因名字是陈某平所签,就直接认定对方侵犯了其姓名权。
所以,如东县法院驳回了谢晓娟的诉讼。谢晓娟不服,将此案上诉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4月14日,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于是,谢晓娟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该院在2021年12月16日立案后,目前还没最新进展。
工商档案中,谢晓娟被冒签的名字。
代办人员承认签名非谢本人,但公司至今无法注销
在采访时,陈某平和穆某华都向记者证实,工商档案中“谢晓娟”的签名,的确非其本人所签,至于到底是谁冒签的名字,两人均不知情。
陈某平对记者说,她也很同情谢晓娟,但觉得她起诉自己的行为并不妥当。穆某华则表示,镇里一直积极解决此事,是谢晓娟不配合工作。
“我们让她写个材料,说明那些签名不是自己签的,然后就能走注销程序,但她一直不写。”穆某华称。谢晓娟则表示:“我到工商局问过,注销外资的程序根本没这么简单,我写那些材料,又有什么意义?”
穆某华还说,谢晓娟曾提出过索要高额赔偿。谢晓娟回应称:“我本人一毛钱也没要过他们的,若是涉及到赔偿,肯定也是等到注销企业以后。”
谢晓娟之所以如此执着于注销那家外企,还因一件事情导致。当利东精工过了“失信”期限,谢晓娟以为不再受影响后,又在2020年5月7日,去南京注册了个公司。
这次,公司虽然注册成了,她也成为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由于利东精工遗留的问题,谢晓娟的新公司在税务系统内,显示为“D级纳税人”。
虽然谢晓娟在2020年终于新开了公司,但她的新公司仍是D级纳税人。
我国的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M、C、D五个等级,每个等级相应能够得到的纳税服务以及各种优惠便利是不同的,而作为最低等级的D级,不仅无法享受各种优惠,对企业的惩罚还非常之多。
“所以,我虽然有新公司了,还是无法正常运营,每月连增值税发票都领不了。”谢晓娟说,“目前只能继续挂靠别人家的公司,生意继续被影响。”
气愤的谢晓娟,在打官司的同时,还将此事投诉到了多个部门。2021年中期前后,丰利镇政府曾答复过一次,称“原公司正在办理注销程序,我镇将积极做好跟踪服务”。
面对目前仍未注销的质疑,丰利镇镇长并没回应记者的采访。如东县市场监管局人员表示:“听说这事已经有结果了,但不知道具体是什么。”
2021年时,丰利镇政府给谢晓娟的答复,但至今仍无注销。
“作为受害者,我也不清楚是什么结果。”谢晓娟称,她最近一次得到官方的答复,是在今年3月1日。彼时,由于她总去举报和信访,丰利镇政府书面回复说:“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本上级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