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6-3
这也是自2021年6月3日,卫健委宣布开设“医学科研诚信专栏”以来,正式公开通报的第六批案件。通报全文如下:
部分机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2021年10月15日)
现将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近期公开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转载如下:
1、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徐艳华为通讯作者,周秋媛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R-221affectsproliferationandapoptosisofgastriccancercellsthroughtargetingSOCS3”经查,该论文第一作者周秋媛存在买卖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通讯作者徐艳华存在不正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
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对第一作者周秋媛: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在医院周会上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晋职晋升,退出恩施州中心医院青年人才成长工程,退回此文章所得医院奖励;撤稿;取消本年度评先表模资格。
2.对通讯作者徐艳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晋职晋升,取消本年度评先表模资格。
通报链接:
16、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崔玉尚为通讯作者、徐晓辉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croRNA-1246inhibitscellinvasionandepithelialmesenchymaltransitionprocessby?targetingCXCR4inlungcancercells”,经查,系存在论文图片造假的学术不端行为。
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对通讯作者崔玉尚:取消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资格5年,取消晋升职务职称资格3年,记入科研诚信信用信息系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的处罚。
2、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