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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购投诉问题南通工商局发布网络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1/5/22 4:04:37 浏览:252

随着双“十一”网购狂欢节的临近,“剁手党”们早已摩拳擦掌,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加大促销、打折力度,吸引“网购一族”。昨天,市工商局针对网购投诉集中的问题,发布网络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要理性选择、科学消费,合法维权。

“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消费发生在虚拟环境,信息存在不对称性,因此消费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市工商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度,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1441起,占总投诉量的16.31,其中排前三位的是家纺用品、毛巾、车垫。

网络消费投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涉及社交平台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网络购物投诉,成为消费投诉新热点;二是双“11”、双“12”等网购集中促销期,往往引发消费投诉的高峰;三是涉及旅游、个性定制、信息发布等生活服务领域的网络消费,成为网购投诉的重点;四是南通地区网络消费投诉主要是家纺类。

根据网络消费维权数据分析,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物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网络宣传有虚假,部分网络商家存在“全网最低价”等违法广告用语,一些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修改实物图片,或者产品质量性能存在虚假宣传,使消费者被其产品所吸引。

销售商品质量信誉难以保证,由于网络销售的虚拟性,一些网络经营者销售的商品质量难以保证,出现了许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问题。个别网店还存在服务质量不高、诚信度不高,甚至虚假认证、刷单炒信用和好评问题。

商品售后服务难以保证,与实体店相比,网上销售的产品由于供货商并不明确,部分网络经营者所显示的售后服务承诺并不被厂家承认;有些打折产品,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商家称没有库存不予发货。

网络经营主体信息不祥,个人网店、社交平台营销等新的业态没有明确要求经营者必须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消费者购物请求当地职能部门维权时,由于网络主体信息不全、不详或虚构地址信息、销售者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等原因,造成查无实处,甚至无法取得联系,给职能部门处理消费纠纷带来困难,消费者难以有效维权。

针对这些问题,市工商局给出双“十一”网购消费提醒。建议消费者

提前计划,理性消费。购买前要充分了解商品的信息,确认商品的大小、功能、价格、赠品等信息,详细了解网购商品与线下实体店的区别,留意阶段性的销售价格波动,避免被卖家先提价再打折的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

要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消费者评价高、月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商家和商品;注意了解商家的主体信息,通过社交平台购物时,不仅要确认经营者真实合法身份,更要掌握其口碑信誉。在购物前要仔细了解促销规定,注意商家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特别是有些优惠规则明确了优惠门槛,不满足条件无法享受优惠的价格。对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定金恕不退还”等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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