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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4/8 10:20:26 浏览:2362

目建设期届满后,合肥城投以减资或公司回购方式实现投资回收。

合肥通富的股东出资总额仍为25亿元,公司出资仍占52。考虑到上述投资事项,且按照分期建设、分期出资的原则,合肥通富的注册资本拟由4亿元增加至17.75亿元。本次增资前后,合肥通富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今后公司、合肥海恒以及合肥产业投资将根据合肥通富的建设进度,逐步完成25亿元的出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合肥城投为合肥市政府批准、合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与合肥城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601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已向合肥通富实缴20,800万元,持有合肥通富52的股权;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合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已分别向合肥通富实缴9,600万元,分别持有合肥通富24的股权。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半导体产品的生产及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3日

法定代表人:石磊

三、投资合同主要条款

1、投资项目:合肥富士通先进封装测试产业化基地项目。

2、投资金额及期限:人民币现金共计6.6亿元,投资期限为自项目建设期起始日之日起10年。

3、持股比例:

合肥城投增资后的出资额及股权比例,最终以地方有权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结果为准。

4、投后管理

增资完成后,合肥城投不向合肥通富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是合肥通富最高权力机构。

5、投资回收

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合肥城投以减资或公司回购方式实现投资回收。公司与合肥城投拟签署《股权回购协议》,对本次共计6.6亿元增资分期回购事宜进行约定。

6、投资收益

投资期限内合肥城投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为1.272,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实现。合肥城投每年的投资收益=合肥城投实际投资(即合肥城投增资共计6.6亿元 合肥城投实际追加投资(如有)-合肥城投已收回的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在每个年度内合肥城投应当获得的投资收益=该年度的投资收益 以前年度内应得未得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自建设期起始之日开始计算,建设期内合肥城投的投资收益有权在建设期结束后1年内连同建设期后投资收益一并收取。

7、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如合肥通富未分红或合肥城投每一年度实际自合肥通富所获得的现金收益低于上述约定的投资收益,则公司应以可行且合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溢价等)补足合肥城投以确保合肥城投实现其预计的投资收益率目标。

四、股权回购协议主要条款

1、目标股权的受让

投资期满,根据《投资合同》,若合肥城投以公司回购的方式实现投资回收,由公司对合肥城投所持有的合肥通富全部股权进行回购,投资期间的收益将由合肥通富以分红形式向合肥城投支付。若合肥通富未能如期足额向合肥城投付清,则差额部分由公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前述投资收益最晚应在每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支付日后3月内补足,涉及当年进行回购的则应在回购交割日前完成补足。

2、股权回购价款

合肥通富股权的回购价款等于《投资合同》项下的增资款项,即人民币共计6.6亿元。公司按下表回购日之前3个工作日将回购价款足额支付至合肥城投指定账户:

3、投资期间的收益

参照上述《投资合同》中规定的投资收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是国家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由国家开发银行在各地选择优质项目以资本金形式进入。公司合肥富士通先进封装测试产业化基地项目入选国家第二批、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体现了政府对实体经济尤其是集成电路产业的扶持,为公司未来几年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项目尽快投产,为公司带来整体经济效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合作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56证券简称:通富微电公告编号:2016-024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石明达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石磊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蒋澍先生、财务总监朱红超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刘志耕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56证券简称:通富微电公告编号:2016-025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90号文核准,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0年11月向社会公开增发普通股(A股)股票5,90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6.93元。截至2010年11月2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9,999.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73.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226.0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73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37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310,29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0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前期预付保荐费100万元)2,71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5,28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汇入本公司中国银行南通分行491066628196账号内,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前期预付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24.83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059.1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110ZA0161号验资报告验证。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96,217.5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475.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5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466.51万元)。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包括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开立的32001642736059585899账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青年路支行开立的1111820129100379236账户已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本年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8,543.6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17,810.9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059.17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8,543.6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059.1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6,229.8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4,456.3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1,614.5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58.99万元),扣除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6,379.40万元、理财资金57,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12,850.4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4年6月28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说明:

1、上表存储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1,614.55万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159.0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8万元,已扣除为募投项目开立信用证的保证金6,379.40万元。

2、根据2015年5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年5月29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由于本公司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全部使用完毕,本表仅列示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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