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今年从南通大学毕业,6月底通过网上应聘来到市区一家教育机构兼职,兼职协议是一个月时间。这段时间,小张共授课34小时,可最后结算时却被告知,只能拿到4小时总计160元的课时费。今天上午,小张前往文峰街道劳动监察中队申请劳动仲裁。
小张的兼职协议书上写的是安排小张到教学部门兼职,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待遇为基本工资1500元再加销售提成。小张告诉记者,他开始做的是销售工作。
可在该教育机构上班两、三天后,学历史专业的小张开始给小学生教数学。
到7月底,小张一共上了51课,总计34个小时。可结算时,该机构负责人告诉他,其中30个小时的课时费已包含在他的基本工资中。
新城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调解未果后,今天上午,小张来到文峰街道劳动监察中队申请劳动仲裁。随后,记者也陪同小张来到这家教育机构了解情况。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张的销售业绩并不理想。
看来还是当初的协议书,没有写清工资待遇的细节。目前,文峰街道劳动监察中队已介入调查
(本文来源:江海明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