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日发布通告,从明年1月1日起扩大南通开发区货车禁行区域,以进一步规范南通开发区道路交通秩序,着力改善区内群众居住及通行环境,落实道路交通长效管理措施。
调整后的禁区范围为星湖大道-通富南路(含)-通沪大道-东方大道-振兴路(含)-裤子港河围合区域(不含该区域内的星湖大道、通沪大道、东方大道),每日07时至19时禁止各类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各类危化品运输车、集装箱车、牵引车、挂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以及各类中、重型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车辆运输车等)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上述区域。
原先设立的景兴路-常兴路-江韵路-东方大道围合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及该区域内的通盛南路)、振兴东路(东方大道路口至竹林路口)、瑞兴路(东方大道路口至张江公路口)危化品运输车禁区不变。
对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关系国计民生菜篮子工程、用于市政管理、公共设施、工程抢修以及有特殊需求的各类货车,凭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明经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禁区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安全行驶。持有禁区通行证的车辆,每日交通高峰期间禁止在禁区范围内通行。办理禁区通行证可通过以下方式:
1.市区(不含通州区)所有公安交警大队(含高速公路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周六8:00时至11:30时(法定假日除外);
2.市区巡特警支队各查报站,办理时间为全天24小时;
3.南通市政务中心公安交通管理窗口,办理时间为每日9:00时至17:30时(法定休息日除外);
4.南通市籍号牌货车也可登录“南通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系统”(p)进行办理。
警方提醒,通告内容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自觉遵守,文明交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记者张亮
《南通开发区货车禁区下月扩大有特殊需求货车可办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南通网》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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