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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积金业务可延期,南通网

发布日期:2020/5/31 10:33:31 浏览:391

来源时间为:2020-02-02

本网讯(记者蒋娇娇实习生张妤姝)昨天,记者从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中心对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做了相应调整,相关提取、贷款业务可延期办理。

公积金贷款约定还款日在春节假期期间的,可延期至2月10日24点前还款。职工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至2020年2月份期间时效满1年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底前办理。职工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提取,至2020年2月份期间时效满1年的,可延长至2020年3月底前办理。

此外,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营业大厅开放时间调整至2月3日(星期一),各办事处、管理部、客服中心(12329)也于3日起正常对外服务。在此期间,管理中心建议市民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公积金业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崇川区办事处公积金窗口暂时关闭,办事群众可至市政务中心窗口、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开发区政务中心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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