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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南通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没有达到8上调至8

发布日期:2015/10/18 11:41:17 浏览:783

]记者从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随着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从下个月起,南通市区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也将有所调整。

记者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随着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从下个月起,市区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也将有所调整。

这次调整的缴存基数按职工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统计局公布的市区2014年月平均工资的3倍。

另外对于缴存比例,仍然为单位和职工各自承担8--12,原先缴存比例没有达到8的应上调至8;超过8未达到12的可以上调至12。(黄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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