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南通百姓网 > 机关事业 > 正文

南通中低收入者购保障房享贷款贴息已有3户享受-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5/12/2 1:35:03 浏览:767


南通网讯今年上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相关的公积金贷款贴息办法,支持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提高其住房支付能力。时间过去半年,好政策是否落地?记者从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到,已有3户家庭享受红利。
据了解,通过广泛宣传,有3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向海门管理部提出贴息申请。经过核实,3户家庭均属于中低收入职工家庭,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3户申请公积金贷款共计29.9万元,经审核符合贴息条件,共贴补资金7138.57元。目前,该笔资金已分别划入贴息对象的还贷账户中,这标志着全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顺利启动实施。
市公积金中心将对此轮贴息工作加以总结推广,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力争惠及更多中低收入家庭。同时提醒,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经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这些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不要错过享受贴息的机会。可以享受贴息对象为:经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定的已购买保障性住房,并办理公积金贷款且按合同约定每月正常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期限为一年的除外)借款人。贴息期限为自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的3年内,最长贴息期为36个月。

最新机关事业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