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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工商局出台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新举措

发布日期:2020/3/9 12:16:29 浏览:377

来源时间为:2018-11-14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见证者和有力推动者。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服务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市工商局最新出台了《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

十项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继续深化助企融资服务,积极推进网店主体发展,大力培育“四新”经济发展,积极推广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实施信用修复机制,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民企经济组织指导。这些新思路、新作为,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落实,也是对江苏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的积极响应。

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市场主体总数达84.76万户,今年新增市场主体数10.59万户,同比分别增长11.52和11.47。其中,个体私营主体数占全市市场主体总数的95.55,今年新设私营企业数占全市新设企业总数比重达96.39。下一步,我市工商部门将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着力“减审批、降成本”,全面推进企业准入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优化营商环境,便利民营企业投资创业。

今年1~10月,全市新增商标申请2.02万件,同比增长35.2;新增注册商标1.28万件,同比增长71.5;注册商标总量首次突破8万件。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总量分别达68件、23件、215件。南通市工商局正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设立商标注册受理中心,方便我市企业申请商标注册。

面对新时代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新机遇,市工商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出服务南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体现了我市工商部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作风。十项措施有诸多创新之处:对企业因长期未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后,解除对其法定代表人“黑名单”限制,允许其法定代表人继续享有任职资格。对未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经核实已补报年度报告后,可当场办理移出手续。同时,更新执法理念,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违法行为社会危害后果轻微、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的市场主体,以教育规范为主,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案件查办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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