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10-30
10月23日下午,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地税局与市区国家级孵化器代表及孵化器协会代表就孵化器房土两税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地情况进行了调研。根据财税〔2016〕98号和财税〔2016〕89号文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52420739342
10月23日下午,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地税局与市区国家级孵化器代表及孵化器协会代表就孵化器房土两税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地情况进行了调研。
根据财税〔2016〕98号和财税〔2016〕89号文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由于部分科技园和孵化器的房产和土地在政府名下或是政府投资的平台企业名下,并不是科技园和孵化器的自有房产、土地,无法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因此,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并邀请了部分孵化器代表就相关政策进行了研讨。
会上企业代表将我市12家国家级孵化器的房产、土地所有权情况,房土两税的纳税情况以及减免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地税局也将本省内各市孵化器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并与财政局积极商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路径。
此外,财政局与地税局还就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房土两税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进行了研讨,并就该问题达成共识,各家单位将同时向上级部门进行专题汇报,以期由财政、科技及地税部门三家联合将该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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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优惠政策2017、国家级孵化器优惠政策、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上海孵化器 优惠政策、青岛孵化器优惠政策、孵化器企业优惠政策、省级孵化器优惠政策、孵化器优惠政策2016、地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