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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税局:关于回收旧税控装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2/16 10:18:11 浏览:827

尊敬的纳税人:


为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着眼于税制改革的长远规划,满足增值税一体化管理要求,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增值税发票系统进行了整合升级,并要求2015年内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以下简称升级版)推行到所有增值税纳税人,覆盖所有增值税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布署,省国税系统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对全省增值税纳税人全面推行升级版。原税控系统纳税人须配套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原有金税卡、税控IC卡、金税盘、税控盘和盘等税控装置(以下简称旧税控装置)已无法使用。为确保增值税发票系统及其密码体系的安全,保护纳税人信息,加强税控装置管理,现委托江苏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百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两家税控系统服务单位上门对您不再使用且未被税务机关收缴的旧税控装置进行回收以集中销毁处理,请您配合做好旧税控装置回收工作,如旧税控装置回收确实有困难的,也请您确认,谢谢您的配合。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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