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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9/10 9:59:43 浏览:683

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5.35;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4.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8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出国(境)培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47万元,完成预算的72.29,比上年决算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为技能大赛项目增加,增加了用车量;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公务用车费用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业务活动。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1.84万元,完成预算的6.64,比上年决算减少1.23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缩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4万元,接待8批次,116人次,主要为接待教科研活动、省市技能大赛。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9.90万元,完成预算的76.73,比上年决算减少12.57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参加行业培训项目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组织省定项目减少。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41个,组织培训326人次。主要为培训教职工进修、省市国家级培训、暑期校本研修、“双师型”教师培养、行业专项培训和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6.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单位(□开展、t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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