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南通百姓网 > 机关事业 > 正文

江苏南通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4日

发布日期:2016/3/5 9:36:29 浏览:150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5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报名资格终审。教材征订和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2日(周六),初、中级考试分两个半天,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1月2日上午0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1月2日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四)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高中(职高)、技工技师学历不予认可。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

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9:00~7月8日16:00

支付时间:2013年7月23日9:00~7月26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网上报名流程:

1.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更改报考级别及更改报考专业人员)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根据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考生所在地区”到相应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上缴报名材料并领取合格考生验证回执单;逾期未审核或未领取回执单或未上缴报名材料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在县(市、区)初审合格人员需要等待市区复审结果下发,届时将电话(手机)联系部分复审有问题考生并根据复审结果通知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获得报名资格,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老考生(不更改报考级别和专业),也需要通过现场资格审核。

只需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以下材料:

(1)往年参考的同级别同专业的准考证(或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成绩单证明,成绩证明需在网上报名期间6月24日—7月8日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市区考生可以至南通市政务中心服务大厅三楼E074窗口办理;县区考生请与当地人社局职称考试部门联系,可见下文县区审核点);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3)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即可。

除此以外,老考生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三)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所在地区”原则进行审核,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报名表左上方填写的“考生所在地区”(市区含六县市、区)审核点进行资格初审,严禁跨地区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南通市区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南通市区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7月17日~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南通市区资格审核地点安排请市区考生于7月上旬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查看具体通知。

2.县区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各县(市、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各县(市)、区务必于2013年7月16日下班前将报名材料汇总上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1)海安县资格审核点:海安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长江东路10号)西大楼305室,电话:88165192;

海安县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7月8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如皋市资格审核点: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如皋市惠政路1号行政中心B座12楼1223室),电话:87650432;

如皋市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7月11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如东县资格审核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20室(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电话:84167425;

如东县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通州区资格审核点: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金沙镇横河南路528号),电话:86547587;

通州区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7月11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5)海门市资格审核点:海门市行政中心主楼四楼0442办公室(北京中路600号),电话:82104114;

海门市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6)启东市资格审核点: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江海中路799号),电话:83344409;

启东市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时间:7月11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新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即新考生,含更改报考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规定位置);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5)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2.报考级别及报考专业不可以随意更改,如往年报名的考生更改了往年的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须以首次报考人员的身份要求重新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后重新获得报考资格。

3.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复审及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4.凡使用假学历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等),请拨打59000251、59000252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资格初审现场需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可修改重要报名信息;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报考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现场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的,请于缴费截止日之前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1016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3年10月29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网上打印“准考证&r

[1] [2]  下一页

最新机关事业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