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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职业大学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2/24 23:41:57 浏览:632

(一)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符合我校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文科生和理科生测试科目相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通过审核的考生须自行上网打印文化联合测试的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集中在考生报名的省辖市考试)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未达到4C1合格要求的考生,可以先报名我校单独招生,同时参加全省文化联合测试和学业水平测试相关科目补测,确保补测达到4C1合格。

(三)通识知识和能力测试

1、测试确认:免试生到我校进行通识知识和能力测试确认,报到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奖或资格证书原件。

2、测试形式:通识知识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长120分钟,总分200分。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3、测试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1:00,测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校校园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六、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1、免试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通识知识和能力测试且测试合格,确保录取并优先第一志愿专业。其余考生必须参加全省文化联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考试,方可参加我校录取。如果达到免试条件,但自愿参加联考而放弃免试的,以联考成绩为准。

2、考生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 优录奖励分。文化联测成绩由相关科目等级折换为分数,即A=95分,B=80分,C=60分,D=40分。文化联测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3、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联测语数总分辅助排序,若语数总分还是相同,报考理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数学成绩、报考文科类专业的考生按语文成绩再次辅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七、优录政策

(一)免笔试入学政策

除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省文化联测:

1、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低于1A或4B;

2、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3、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获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二级运动员;

4、高中阶段参加学科、技能、科技、创新、发明等任意一项大赛(含团体)获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

5、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大赛获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

符合第2-5条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交《免考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材料于2017年2月2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或快递方式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符合第1条免试的考生,以考试院发布的成绩为准,不需要邮寄任何材料,到时直接来我校参加通识知识和能力测试。

(二)优录奖励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前提出加分申请,将加分申请书(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7年2月2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或快递方式寄至我校招办,并于4月15日持证书原件到我校招办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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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职业大学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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