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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市县动态南通市出台七大举措稳定外贸发展

发布日期:2020/6/9 0:04:07 浏览:328

来源时间为:2020-06-0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工作部署,推动全市外贸稳中提质,近日,南通市发布《关于稳定外贸发展的政策意见》。该意见从稳定外贸总量、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支持开拓国际市场、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推进外贸新业态发展、推进金融平台建设和对全市稳外贸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七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意见》明确,对保持外贸增长的县(市、区)给予奖励,以前两年进出口均值为基数,全年出口每增长1亿元奖励5万元(高技术产品出口每增加1亿元奖励15万元)、进口每增加1亿元奖励2万元;支持市级出口信保统保平台建设,对出口额3000万美元(不含30万美元-300万美元)以下企业参加市级出口信保平台的基本保费给予全额支持;支持企业自主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市区企业自主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费用,给予不超过20、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当年出口3000万美元以上的市区投保企业,出口比上年度每增长100万美元给予3万元支持,补贴额最高200万元;对市区企业参加市重点境外国际展会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参展补助,每增加一个展位增加1万元。

同时,南通市将积极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外贸新业态集聚发展,对经认定的南通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产业园,每年按评定等次分档给予奖励,用于新增配套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和支持园区企业降低物流费用等;对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达到全年目标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认定的南通市外贸集聚区给予1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专项用于外贸集聚区招商工作。此外,对全市稳外贸作出重大贡献的进出口大户、高技术产品出口大户、新引进的外贸总部、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南通市将采取“一事一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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