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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被江苏省教育厅点名通报

发布日期:2016/11/13 10:20:19 浏览:667

江苏省教育厅近日连续发文,对一些地区和学校违规招生、违规补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举报并查实,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违反省有关规定,在全省多个地区违规招收已被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扰乱了各地中考招生秩序,在全省造成不良影响。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凡由南师附中江宁分校违规跨市招收的2010级普通高中新生一律不得注册为该校学籍,学生学籍全部由原中考录取学校负责注册。该校须在本决定下发之日起20日内,帮助学生集体到原中考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否则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作为普通高中在籍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不得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同时,鉴于南师附中江宁分校2009年、2010年连续违规招生的事实,决定在全省继续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该校三年内不得申报江苏省三星级高中评估,不得参加省各种评优和表彰奖励活动。

今年“十一”假日期间,海门市多所普通高中同时出现集中上课、违反“五严”规定的行为。对此,省教育厅决定对海门市违规办学行为在全省通报批评。责令海门市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有关学校的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南通市、海门市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应有的处理。撤消海门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的称号,三年内该市不得申报江苏省和南通市各类教育创建和评先评优项目。终止江苏省包场高级中学四星级普通高中复评,学校三年内不得申请复评,在此期间学校不享受四星级高中的待遇。该市悦来中学、三厂中学、麒麟中学三所学校三年内不得申报普通高中晋星评估。将海门市列为违规办学重点督查地区。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被江苏省教育厅点名通报》相关参考资料:
江苏省教育厅、北京师范大学附属、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江苏省教育厅朱卫国、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华、江苏省教育厅内、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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